一、項目編號:SLZC-(略)-(略)
二、項目名稱:(略)房屋(略)檢測咨詢服務
三、成交信息
供應(略)
供應商地址:(略)2">(略)號
成交金額:9.8(略)/m2
四、評審專家名單:
蔡昌國、姚亞萍、劉金家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蕪(略)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名錄管理暫行辦法》附件2執(zhí)行。
收費金額:(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成交單位業(yè)績:
(1)(略)營業(yè)廳鑒定合同
(2)(略)民房鑒定合同
(3)(略)辦事處辦公用房安全性檢測項目合同
(二)否決(略),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作無效標處理。
(三)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略)2(略),聯(lián)系電話:(略)。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略)-(略)。
(五)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略)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質疑、詢問或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略)建設(略)
地址:(略)2">(略)號
聯(lián)系方式:(略)-(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略)公司
地址:(略)2">2(略)
聯(lián)系方式:(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font>
電話:(略)
附件(略)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