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范圍不包含室內可移動物品。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略)報(略)上(略)操作指南 https:(略).com/help /)方式(略)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chǎn)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租賃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略)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略)作為違約金:( 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略)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租賃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略)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瑕疵 ( 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產(chǎn)權證系大證未(略)割,招租面積系招租方實際測量所得;標的有占用、漏水等 ) 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若決定承租,須在(略)時書面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租賃后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負責(略),招租方協(xié)助。標的按現(xiàn)狀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chǎn)進行全面了解,一經(jīng)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 (略)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將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略)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將履約保證金(年租金的 1 0%)一次性(略)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履約保證金退回相關事宜由招租方、承租方按租賃合同約定執(zhí)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付清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七、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其中向承租方收取租期內成交總租金 1%的服務費。承租方須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服務費一次性(略)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八 、標的移交前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標的移交后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含水、電、氣、物管費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九、承租方對房屋的裝飾裝修不得影響房屋的主體結構和公共安全。租賃期滿,屬于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添置且系獨立存在可搬移的設施由承租方搬離房屋,但裝飾裝修形成的天花板、地板、墻體、(略)、供水和門窗等已與租賃物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歸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和要求補償。租賃期限屆滿 、 租賃合同終止 或 租賃 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應當在 3日內搬離并交還房屋給招租方。 十、租賃期間,承租方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承租方是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承擔此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租賃期間,未經(jīng)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對房屋全部或部(略)進行轉讓、轉租。 十二、招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第一年剩余租金、履約保證金后 1個月內負責清退占用方并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 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十三、標的面積以實際現(xiàn)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服務費不做調(略),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他連帶責任。 十四、備查資產(chǎn):咨詢報告、不動產(chǎn)權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