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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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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yè)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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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項目評審工作已圓滿結束,于
2025-01-16在采購與招標網發(fā)布
吉林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九批物資(設備)項目招標結果公告,現(xiàn)將成交供應商名單公告。
<(略)(略)年第十九批物資(設備)項目招標
結果公告
(略)吉林(略)公司受吉林(略)公司委托對招標編號(ZKJ(略)年第十九批物資(設備)項目招標進行公開招標,該項目于(略)年1月8日9時(略)在吉林(略)公司評審場所公開開標。
現(xiàn)將定標結果公告如下:
招標編號、(略)包號:ZKJL(略)SBD-(略)-包1
招標結果:招標失敗
失敗原因:(略)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
招標編號、(略)包號:ZKJL(略)SBD-(略)-包2
招標結果:招標失敗
失敗原因:初步評審合格的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
投標人對以上結果如有異議,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向招標人提出并要求答復。提出異議方式為:將紙質書面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后,送至代理機構,并撥打聯(lián)系電話告知。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疑問,有權依法進行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質疑、投訴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當提交質疑、投訴書
包括下列內容:
①投訴(投標)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②被投訴人的名稱;
③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④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二、法定質疑、投訴人為所投訴項目的投標人和其它利害關系人,具體包括投標人、招標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直接參與并且與招投標活動有著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投標人、招標人、代理機構為法人當事人,評審專家為個人當事人。
三、法人當事人質疑、投訴的,質疑、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略),同時還需提交(略);個人當事人投訴的,質疑、投訴書必須由質疑、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略)明,由本人提交。
四、質疑、投訴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有效投訴時間截止至中標結果公示結束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質疑、投訴,不予接收:
1、質疑、投訴人不是所投訴招標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2、質疑、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質疑、投訴書未署明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質疑、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
4、超過投訴時效的;
5、已經答復,并且質疑、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jù)的;
六、質疑、投訴人不得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出現(xiàn)虛假、惡意投訴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招標人:(略)司
單位地址:(略)>
電 話:(略)-(略)
(略)吉林(略)公司
單位地址:(略)4(略)
聯(lián)系人:(略)span>
業(yè)務電話:(略)-(略)
(略)-(略)
(略)年1月(略)日
(略)吉林(略)公司
招標人:(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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