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東自然出告字[(略)](略)號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略)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1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 地塊 位置 | 用地 面積 (㎡) | 規(guī)劃 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投資強度((略)/平方米) | 起始價 ((略)) | 競買 保證金 ((略))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東(略)-(略) | 東(略)西側(盛陽食品西側)地塊DK1 | (略).(略) | 工業(yè) | ≥1.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注:規(guī)劃設計指標和要求詳見相關規(guī)劃設計要求通知及規(guī)劃圖件。其它情況以及競買規(guī)定詳見《掛牌出讓須知》。其他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符合國土資源部《關于發(fā)布和實施工業(yè)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fā)【(略)】(略)號)(略)國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yè)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管理的通知》(遼國土資發(fā)【(略)】(略)號),自然資源部關于發(fā)布《工業(yè)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自然資發(fā)【(略)】(略)號)的規(guī)定。其它情況以及競買規(guī)定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人應當單獨申請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略)上掛牌交易方式進行,以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有關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須知,并以掛牌出讓須知為準。
備案(略)。
六、已備案完(略)的申請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時至(略)年1月(略)日(略)時
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略)年1月(略)日(略)時(以銀行反饋確認時間為準)。
七、銀行根據(jù)申請人提供的子賬號,確認交納競(略)將確認其競買(略)上掛牌交易活動。
八、本次國(略)上掛牌交易期限(略)(略)年1月(略)日(略)時至(略)年1月(略)日(略)時,掛牌有效期間可對申請地塊進行有效報價,截止掛牌交易的地點為丹(略)開標室(一)(略)會議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掛牌截止前1小時,競買人須自行攜帶企業(yè)公章(競買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個人小印鑒)、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到丹(略)開標室(一)(略)會議室準備競價,并確認最終競得人。法人不能親自到場的,代理人須攜帶(略),競買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本人親自到場。
十、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略) 系 人:(略)聰 電話:(略)-(略)
聯(lián)系地址:(略) 人:(略) 電話:(略)-(略)
開戶單位:(略)
開 戶 行:丹東(略)
帳 號:(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