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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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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yè)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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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12-31在采購與招標網(wǎng)發(fā)布
揚州市弘揚中專2024-2026年學生校服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現(xiàn)邀請全國供應商參與投標,有意向的單位請及時聯(lián)系項目聯(lián)系人參與投標。
(略)公司(略)弘揚(略)委托,(略)弘揚中專(略)-(略)年學生校服采購項目進行公開
招標采購,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概況
(略)弘揚(略)就(略)-(略)級新生校服進行
招標采購。主要包含每人夏服1套、秋服1套、冬服1套(搖粒絨內(nèi)膽),每級學生人數(shù)約為(略)人,共計三年,(略)代辦項目,采購具體數(shù)量以學生訂購數(shù)為準。
1.
項目編號:YZSHYZZ-(略)號
2. 項目名稱:(略)弘揚中專(略)-(略)年學生校服采購項目
3.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4.
預算金額:(略),(略)/人。
5.最高限價:(略),(略)/人,投標單位
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按照無效響應處理。
6.采購需求:見
招標文件-采購需求。
7.供貨時間:按合同約定。
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9.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chǎn)品投標。
二、投標人的
資格要求
1. 滿足下列條件,并提供材料:
1.1投標函(原件)
1.2資格聲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須提供本人(略)復印件(復印件備查);若授權代表參加的,須提供《法人授權書》原件和被授權代表(略)復印件(原件備查)
1.4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1.5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障
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稅務、
銀行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任意一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障資金的繳款憑證或繳款證明)
1.6投標人近三個月內(nèi)任意一份依法納稅的繳款憑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1.7
供應商信用承諾書(原件)
1.8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1.9投標人(略)站((略)www.(略).cn)列入
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略)頁查詢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查詢時間為(略)年(略)月1日后)
本
投標文件中斜體下劃線部(略)為實質性響應條件,為必須遵守的條件,如不滿足將作無效
響應文件處理。
2. 采購人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
2.1本次項目投標人必須為服裝生產(chǎn)企業(yè),具有自主生產(chǎn)能力,具有相應的服裝生產(chǎn)設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2提供近3(略)場監(jiān)管部門校服質量監(jiān)督抽查沒有發(fā)生不合格產(chǎn)品的承諾書(提供承諾書原件)。
3.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三、提交投標文件時間,
開標時間、地點
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時—(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時(略);地址:(略)2. 開標時間:(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時(略),地址:(略)1.公告期限:自招標公告在“(略)、揚州科創(chuàng)教育(略)、揚(略)站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請在公告期限內(nèi)規(guī)定時間((略)年(略)月9日-(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2:(略)-4:(略),節(jié)假日除外)內(nèi)自行前往
代理機構(略),(略)時攜帶供應商(略)(原件(略))、授權代表(略)(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原件備查)和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并現(xiàn)金繳納資料費(略),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略)不予受理。未(略)((略))者、超過時限者不得前來投標。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略)、揚州科創(chuàng)教育(略)、揚(略)站發(fā)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樣品勘察:供應商須在(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2:(略)-5:(略)為看樣時間,過時不候)自行聯(lián)系采購人查看,(略)勘察確認函,裝訂到投標文件中。請務必對校服樣品進行仔細認真查看。交通工具自配,且參加看樣的人員須攜帶本人(略)原件、投標人介紹信、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攜帶相關材料(略)。
看樣地址:(略)2號弘揚中專學工處。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陳主任(略)
3. 3.投標文件制作份數(shù)要求: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 ”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4.采購聯(lián)系人及方式(略)
聯(lián)系人(略)電話:(略)
辦公地址:(略)5..招標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日期的5日前按照投標
邀請中的通訊地址,以書面形式通知代理機構。